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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 第八期(总第337期)


【发稿时间 :2017-10-09 11:06 发布单位 :系统管理部 阅读次数: 】【    】【打 印

 

 

政府法制

第八期(总第337)

 

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编        201797

                                                                                      

  

 

▲我市启动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工作

我市深化“多评合一”着力创新优化投资项目评估审批流程

我市出台重大改革举措第三方评估制度服务全面深化改革

常熟市推进模拟行政审批取得实效

太仓市三大举措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市司法局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执法标准化建设取得实效

▲市工商局多措并举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简讯

 


我市启动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工作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关键少数”的作用,根据我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意见》有关“签订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814,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表市政府与相城区政府举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仪式,标志着我市在省内首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坚持党领导下的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规范政府立法制规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着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等九项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职责,并对建立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政府主要负责人承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作出进一步强调。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工作有助于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性,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我市将于9月底前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工作部门全部签署完毕《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综合处)

 

我市深化“多评合一”

着力创新优化投资项目评估审批流程

 

近年来,我市积极创新优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估审批流程,蹄疾步稳开展“多评合一”制度改革,将项目前期推进阶段所涉及的8项评估由串联方式调整为并联方式进行,着力实现“一次了解评估内容,一窗提交审批材料,一册了解评估流程”的“三个一”模式。 

一是完成流程设计。通过对全流程各环节的整合优化,设计完成了苏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工作的并联审批操作流程。按照并联审批操作流程,项目评估审批周期缩短到50个工作日。

二是编印工作手册。汇编苏州市“多评合一”工作手册,内容涵盖相关文件制度、事项材料清单以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名录等信息,供项目建设单位查阅、参考,充分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三是开设延伸窗口。通过在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和高新区范围内开设市本级权限的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窗口,真正实现了项目“统一受理、统一评估、统一评审、统一审批”,切实提升了苏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效能,优化了政务服务环境。

(综合处)

 

我市出台重大改革举措第三方评估制度

服务全面深化改革

 

为提高重大改革举措的科学性和重大改革举措实施效果评价的客观性,我市出台《苏州市重大改革举措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群众和企业满意度为导向,构建客观公正、专业权威的改革评估机制,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取得实效。《办法》从以下四个方面对重大改革举措第三方评估提出了要求。

一是明确评估范围和内容。《办法》指出第三方主要从改革方案的科学性、改革推进的协同性、改革成果的实效性、相关意见建议四个方面对中央、省要求我市落实的重大改革任务,我市承担的国家级、省级重大改革试点,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决定的重大改革事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改革举措,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改革举措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估,并提出专业化的对策建议。

二是确定评估机构、方法和流程。《办法》规定评估机构主要包括机关、高校、科研院所、商业公司、社会组织、专业团队等,并从专业能力和资质等三个方面对评估机构提出要求。明确评估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察访核验、舆情跟踪、座谈交流和专家咨询等方式进行信息采集,运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等方法进行数据分析。规定“确定评估项目——选择评估机构——制定评估方案——开展评估调研——撰写评估报告”的评估流程。

三是规范评估结果运用。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得出评定结果,将评定结果作为评价改革工作成效和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评估通报、评估整改、评估激励、评估问责机制,加强改革的激励和问责。

四是强化保障举措。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确定为评估委托方,保障第三方评估的有效实施。对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出工作和纪律要求,明确第三方的保密义务。明确各地各部门在评估过程中要积极配合第三方评估工作,不得进行干扰。

(综合处)

 

常熟市推进模拟行政审批取得实效

 

为解决投资项目普遍存在的政府审批环节多、流程长、手续繁,导致建设周期长、行政效能低等问题,常熟市聚焦在投资项目土地出让前的“真空期”,出台《常熟市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实施办法》,规定投资项目在未供地前,就可以提前进入模拟审批程序,实现审批关口前移、服务前倾。 

一是加速项目落地。实行模拟审批,将其他审批事项报批材料审查的启动时间前移,与土地出让(划拨)手续同步进行,充分利用了土地出让(划拨)手续办理空隙,节约了项目落地的时间,提高了审批办理的效率。 ??

二是提高行政效能。模拟审批模式实现了“多证联办”,各相关部门提前介入模拟审批项目,同步开展对报送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查,从而解决了因前置条件未备齐而无法进入下一个审批程序进而影响整个项目审批进度的难题。 ??

三是改进机关作风。模拟审批改变了职能部门原先坐等上门、被动审批的现象,促使职能部门提前介入、主动协调、上门服务,从而改变了“重审批、轻服务”的传统做法。

(常熟市法制办)

 

太仓市三大举措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今年以来,太仓市围绕改革工作重点,主动作为,采取三大举措,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成效。

一是加快政务服务“一网运行”。升级改造太仓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加强办事流程进一步梳理分类,形成“餐饮企业设立”等套餐系列;引入物流快递和网上支付等服务,加快“网上批、不见面”审批服务推进速度。

二是全面推行“一窗通办”办事模式。加快出台《关于优化“3550”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实施方案(试行)》文件,全面推行不动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项目报建“一窗通办、代办服务”办事模式,实行“一个窗口”面向群众,“一套模式”服务群众。

三是实施“全程在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交易项目网上标准化运行,加大网上信息交易公告、成交信息等公开力度,开通网上标书下载、支付保证金等功能,全力构筑“一门式、一网式”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让交易全程实现“网上跑”。

(太仓市法制办)

 

市司法局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执法标准化建设取得实效

 

今年6月以来,市司法局紧扣上级关于执法标准化建设“重点突破年”的具体要求,创新举措,破解难题,确保执法标准化建设有实招、有实责、有实效。

一是压实任务分解,让标准落地生根。以“任务清单+时间节点”的形式印发了《苏州市司法局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计划表》,梳理出涉及局机关10个处室共计28项拟细化标准或规范流程的具体任务,涵盖了行政审批初审工作规范、信访投诉处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规范、法律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地域性亮点工作制度建设等诸多方面,确保执法标准对优化工作流程的指引作用。

二是做好联合指导,让标准成为示范。在全面应用标准的基础上,以法制处参与业务处室专项调研的形式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强化“规范行为、提升效能”的导向,健全完善执法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在张家港司法局,调研组结合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业务事项多、规范要求高、人员流动大的特点,要求该局将制定岗位说明书、流程图、要求描述、工作文书、工作清单、矫正案例集正式列入下阶段工作计划;在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调研组就如何细化法律援助的三项生效标准提出具体建议,对2017年新修订的《法律援助工作手册》《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手册》的全员应用和考核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是重视实践需求,让标准不断完善。在执法标准应用与细化工作规范的过程中,要求各业务条线重点关注三方面内容:生效标准中存在执法依据、考核标准变更的工作事项;日常工作中大量发生、且对群众或行政相对人利益有直接影响,但尚未有明确标准规范的工作事项;因本辖区工作个性化特点的原因,在实施标准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以上三类事项经梳理研判,应作为下阶段工作考核重点、制度建设重点、建议类工作信息上报点分类推进。

(市司法局)

 

市工商局多措并举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法制员依法行政水平,市工商局充分发挥法制员在案件核审、综合监管、学法用法等方面的作用,从五个方面入手助力综合执法监管,有效提升基层法制员队伍建设。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层层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形成“任务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的工作局面;在实施行政处罚行为时,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严格执行自由裁量规定及裁量标准;充分发挥委托处罚案件的案审会制度,特别是对重大和疑难案件,案审会讨论研究案件动向、找准案件的突破口,为顺利结案创造有利条件。

二是强化案件监督方式。法制员从运用法律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加强对案件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针对综合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整理同类型案件,定期开展综合监管讨论会议,增强可操作性,使基层分局执法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迈进一大步。

三是抓好重要节点普法宣传。紧扣3·15消费者权益日、“4·26”商标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深入基层组织开展集中咨询答疑和普法宣传。在基层分局辖区内设立宣传点,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发放了各类法律、法规宣传单、宣传画册、书籍等资料10000余份,共受理咨询2000多人次。普及了商标广告、企业年报、消费维权等相关知识。

四是法制培训常态化。基层分局法制员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法规宣传和业务培训计划,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上下功夫,把培训重点放在办案程序、自由裁量权的正确使用、证据的审查判断、收集和使用等方面上,促进了基层分局全体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的全面提高。

五是拓宽法制宣传阵地。基层法制员主动适应“互联网+”多媒体宣传形势,借助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QQ群,定期发布政策信息,搭建与市场主体的交流新平台,创新法制宣传新模式。利用在线网络学法用法平台,强化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利用学法平台积极组织所在基层分局干部参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和“廉政知识网上考试”等活动,做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知、以知促行。

(市工商局)

 

 

简讯:

我市出台《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 87日,我市发布新修订的《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将于今年101日起正式实施。2016年启动该《办法》修改程序后,我市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论证,并由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新《办法》共计二十八条,条款立足当下社会实际,更加紧贴民生切实需求。

  (法规处)

 

★我市开展2017年度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清理工作  81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清理工作。清理工作为期三个月,重点对不具备行政执法人员条件但已经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在原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等注销其行政执法资格并收回执法证件。各县市区、管委会参照清理工作要求,做好本区域内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清理工作。

(执法监督处)

 

 

我市召开2017年上半年度规范性文件专家点评会议  811日,我市召开2017年上半年规范性文件专家点评会议。参会人员从规范性文件制定应遵循的原则、制定主体、制定程序以及如何审核及备案等几个角度进行讲解和阐释,并现场与文件制定单位的法规处室人员进行交流。此外,参会人员还就2017年上半年度报备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点评。

(法律事务处)

 

★常熟召开第一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   8月上旬,常熟市召开第一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会上,常熟市政府法制办总结回顾了全市近两年“两法衔接”工作的基本情况,并从执行好“两法衔接”工作各项配套制度、启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专项工作培训、理顺综合执法中“两法衔接”关系等四个方面对下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常熟市法制办)

 

★吴江区出台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标准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8月上旬,吴江区政府办公室印发《苏州市吴江区镇域综合行政执法一般程序处罚案件办理流程标准等镇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标准》。该标准体系由《案件办理标准》《队伍规范管理标准》《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执行标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及式样标准、胸号编码标准》《巡查处置及自由裁量标准》五部分组成,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吴江区镇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

(吴江区法制办)

 

★市环保局召开全市环保法制工作会议  8月上旬,市环保局在苏州市会议中心组织召开2017年度环保法制工作会议。全市各地环保局就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环保镇域综合执法权力下放、行政处罚程序要素、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环保普法宣教等问题展开讨论。

(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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