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 公报与简报?>?政府法制简报

政府法制 第五期(总第334期)


【发稿时间 :2017-06-08 09:05 发布单位 :系统管理部 阅读次数: 】【    】【打 印


第五期(总第334)

 

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编        2017年6月1

                                                                                      

  

 

▲市委 市政府联合出台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

力实施意见

我市六大举措探索构建互动式行政执法模式

我市探索构建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体系

▲工业园区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常熟市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

吴江区出台法治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市发改委“三强化” 贯彻落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会议精神

▲简讯

 


市委 市政府联合出台深化审批制度

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日前,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要强化监管,取消审批;由基层管理更为方便、更为有效的,要统筹协调,下放审批。各级各部门要减少对市场主体的直接干预和对企业微观事务的管理,着力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生态环境,将更多的精力转到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提供各类公共服务上来。以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为目标和方向,逐步建立起以权责清单为核心的阳光高效审批体制、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的简约便捷公共服务模式、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综合有效监管执法体系,形成“集中高效审批、分类监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的基层政府治理架构,建设简约、便民、阳光、高效的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目标。

《意见》对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提出三方面任务要求:

一是要建立阳光高效的审批体制,创造透明便利的营商环境。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清理规范涉审中介,清理整顿职业资格事项;优化建设施工图审核,规范强制性检验检测,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服务,清理规范涉企项目资金,强化涉企收费监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二是建立简约便捷的公共服务模式,打造便利创业创新的政务环境。全面融入省政务服务“一张网”,积极稳妥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和“多评合一”;推进在线审批监管,探索“不再审批”,推广投资建设项目“代办制”。探索开展各类开发园区的区域评估试点。

三是建立综合有效的监管执法体系,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健全严格有效监管的制度体系。建立依据权责清单追责机制,加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

(综合处)

 

我市六大举措探索构建互动式行政执法模式

 

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近年来,我市立足现代行政程序参与、合作的价值和理念,积极探索构建互动式行政执法新模式,执法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一是健全行政执法协力机制。引导和推动行政调查、证据收集、行政监督检查等执法环节中当事人、相关人乃至公众的配合和协助。如市食药监、环保、国检等部门积极发挥企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在专业咨询、调查取证、技术鉴定、强制执行等环节的协助作用,实现行政执法与社会协同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是探索柔性行政执法方式。在行政执法中坚持教育指导为先,全面推行执法过程的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管理方式。如市工商局深入推进执法全过程指导工作,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建立沟通对话机制。按照《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深入推行说理式执法,落实行政程序说明理由制度。如市交通、城管、农委、卫计等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全程说理,重点围绕调查、审理、告知、听证、决定、执行等环节开展说理式执法。深入推进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制作,力求执法过程说清事理、说透法理、说通情理。如市国税局创新重大税务案件“听辩式”审理,使行政决定建立在充分协商、相互理解和最大限度的共识之上,避免执法过程中的对抗和冲突。

三是深入推进执法公示制度。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执法公示以及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等要求,进一步强化执法信息公开机制和平台建设,落实“双公示”工作。在全国率先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在线查询系统”,使公众能便捷获取、了解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信息和结果,为行政执法中的公众参与提供沟通平台。

四是积极构建新型互动式行政执法关系。适应公共行政发展的新趋势,积极探索包括行政合同、行政协力、行政指导、行政资助(奖励)等新型行政行为,构建新型互动式行政执法关系。目前,行政指导工作已被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普遍接受和广泛运用,并成为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服务基层的重要手段。

五是推进行政执法双向评估机制。推动建立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跟踪反馈制度,如市物价、人社、公积金中心等部门通过强化事后回访、跟踪,引导和帮助行政执法相对人依法办事;市交通、住建、国土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执法对象后评估制度,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回访、评估等方式,提升公众对重大执法案件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六是引导公众参与执法监管。市安监、食药、国土、环保等部门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在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重点执法领域的配合协助和协同治理,积极探索包括委托协议、政府购买服务、行业行政指导、社会调解等形式多样的执法监管新模式。

(综合处)

 

 

 

 

我市探索构建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体系

 

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纲领性文件。为确保这些纲领性文件的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20162020年规划》后,在全国率先出台《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意见》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第一责任人的定位及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探索构建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体系

一是明确职责。各级政府和部门都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政府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承担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分管依法行政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分管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的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具体责任;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与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派出机关)主要负责人签订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分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各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重大事项约谈制度,下级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由上级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预警通报,并对相关政府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加强各级政府法制部门、部门法制机构和政府法制队伍建设,使其能履行好政府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法律顾问职责。

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上级政府当对下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相关情况报两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受纪律处分的,在晋职晋级上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出现 “一票否决”情形的,取消被否决单位以及主要负责人当年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

(综合处)

 

 

 

工业园区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为全面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工业园区参照《苏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办法(试行)》以及《苏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结合园区实际,修订了《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聘请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一是严格准入条件,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意见》要求政府法律顾问及法律顾问助理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并对学历、执业年限、专业水平等进行了规定,以保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效果。

二是聘请法律顾问助理,充实法制队伍。为缓解法制机构人员不足的情况,《意见》规定法制办、重点执法部门及其他法律事务较多的部门,可聘请一定数量的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助理,协助法制机构处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健全工作机制。《意见》对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纪律等内容进行规定,并明确提出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的日常管理。

四是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监督管理。《意见》明确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包括年度和任期工作考核,考核内容涉及实绩、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并以此作为选聘、续聘、解聘和评优等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

 (园区法制办)

 

 

常熟市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精神,研究部署下阶段依法行政工作任务,519日,常熟市召开2017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

会上,张月明副市长首先传达了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指出今后要重点做好七方面工作: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重点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基层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等工作。二是完善行政决策程序,突出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化建设、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立法征求意见反馈。三是深化镇域综合执法改革,做到“业务整合、队伍融合、力量聚合”,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一支队伍管到底”。四是加快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加大对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力度。五是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明确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六是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方式办理复议案件,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七是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重视程度,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推进涉及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周勤第市长在会议中指出,依法行政是党领导人民的基本方针,各级部门要着重做到以下三点: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始终绷紧“法治”这根弦,将法治理念摆上重要位置,贯穿于工作始终。二是执法上要严格规范。在具体执法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程序不能违法,同时要结合常熟实际,切实发挥镇域综合执法改革的作用,一方面要进一步加以规范完善,另一方面要突出特色亮点,使综合执法工作更具成效。三是依法行政与改革创新的关系要处理好。充分理解立法精神,开拓性开展工作,创新性推进解决改革过程中的矛盾和难题,为常熟率先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注入强劲动力。

(常熟市法制办)

 

 

 

吴江区出台法治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为全面部署吴江区未来三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总体部署,吴江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苏州市吴江区法治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该《行动计划》明确力争用3年时间,以三年三步走的推进方略,切实构建起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各项主要任务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新部署新要求为主线,以到2019年,确保法治政府各项任务提前完成为计划目标,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为主要抓手,立足吴江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突出制度机制的建立完善、突出重点工作的督查落实,强化任务责任分解和统筹协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向纵深化发展。

 

(吴江区法制办)

 

市发改委“三强化”

贯彻落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会议精神

 

继市政府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后,市发改委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全委上下按照会议要求,紧抓工作要点,以“三强化”保障工作落实。

一是不断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全省一张网”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制度,继续深入推进发改部门权力清单标准化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按照《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苏州市发改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和发布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和公开发布制度。

二是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根据《苏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严格执行《苏州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规范执法案卷制作,严把案卷质量关,切实满足案卷合法、规范性标准。切实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制度,不断提升网站公开服务功能,优化门户网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继续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充分利用部门门户网站及其他综合性政务门户网站等,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全面公示。

三是不断强化化解行政争议能力。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机制,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加强上下联系沟通,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和公信力。总结近年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特点,研究《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产生的影响,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应诉队伍和能力建设。针对我市改革信访仍然处于易发、多发、频发阶段的形势,继续委派综合素质好、改革政策熟、协调能力强的中层骨干长驻信访中心,并及时与市信访局、人社局、编委办、国资委等部门沟通协调政策立场,做好重点信访的政策调研工作,以法治方式推动信访工作。

(市发改委法规处)

 

简讯:

★我市举办全市政府法制干部学习培训活动 514519日,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全市部分政府法制干部赴厦门大学集中学习培训。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法制办、市级政府部门(包括垂直管理部门)的59名法制干部参加培训。此次培训安排了“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与依法治国”“行政审批监督改革与‘双随机一公开’”“民法总则立法解读”“当前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讨”“转变政府职能与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从重大典型案例分析看法制理念提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理论与实务”等7个研修专题,分别邀请厦门大学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的领导和知名专家作专题报告。

  (综合处)

★我市举办2017年上半年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培训 5月上旬,我市举办2017年上半年苏州市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培训活动。市级机关约百名新申领执法证件人员参加了培训。邀请市检察院专家就两法衔接的相关内容进行讲述,还邀请市公安局姑苏分局的优秀行政执法人员与参训人员分享多年执法经验。

(执法监督处)

★我市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助理管理机制建设 近日,市政府法制办制定《市政府法律顾问助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政府法律顾问助理的主要任务、组织实施和具体要求。目前,政府以购买服务形式,聘请两名全职法律顾问助理,协助政府法制机构处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法律事务处)

★太仓市加强镇(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建设 近日,太仓市印发《关于推进镇(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的实施意见》,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总体要求、事项范围、公众参与的主要阶段、实施保障等作出规定。《意见》规定公众参与可采用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并要求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市相关部门的,应当征求市相关部门意见。

(太仓市政府法制办)

★市烟草局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会培训 524日,市烟草局采用视频的形式,开展全系统行政处罚听证会培训活动。由局法规处的有关人员就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操作,从听证会范围、听证程序、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听证机关权利和义务、会前准备、会中程序以及会后总结等方面,给专卖管理人员进行详细讲解。

(市烟草局)

★我市四部门联合开展生态补偿执法检查“回头看”抽查活动 5月,市财政、水利、农委、园林绿化等四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态补偿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全面检查我市生态补偿各项政策措施、保护责任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市财政局)

 

 

地址:三香路99810号楼8楼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邮编:215004

联系电话:0512-68616829       邮箱:cyszwj123456@163.com

门户网站:http://www.www.jsybhb.com

 

 


附件:
联系我们
0512-68616837
0512-68616834
fzb@dpt.suzhou
.gov.cn